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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年10月-12月狮子山校区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
[四川师范大学医院]  [手机版本]  [扫描分享]  发布时间:2019年9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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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同学:

狮子山校区2018年参保大学生,在2018年9月1日起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,请于

月份

日  期

10月

11

25日

11月

8日

22日

12月

6日

20日

下午2:30—5:00,到狮子山校区校医院咨询点(原门诊部,桃李园斜对面)报销医疗费用,请同学们相互转告

1.校外转诊的同学们请准备:

①转诊单(原件,签字确认)

②门诊发票(原件,签字确认)

③处方、费用清单(签字确认)

④检查报告(签字确认)

2.校内就医的同学们在本院缴费窗口结算费用时可实时报销,若没能及时报销请准备以下材料,到咨询处报销:

① 门诊发票(原件,签字确认)

②处方(签字确认)

③检查报告(签字确认)


请同学们互相转告,特此通知!